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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台龙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变更的公告 | |
日期:2023-05-24 14:20:52 | 打印 |
九台龙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变更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九台龙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近日收到《吉林银保监局关于同意九台龙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吉银保监复〔2021〕430号),同意原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只有本行1530万股(占本行全部股份的15%)的股份转让给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九台龙嘉村镇银行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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