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定义】
“龙嘉一家亲”是指借款人以家庭为单位,核定借款额度;
并由借款人三代以内直系或旁系血亲关系成员提供担保的产品。
【产品要求】
1、借款人应为年满18周岁——65周岁,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家庭成员信用良好,当前在征信系统、信贷管理系统中无拖欠纪录,
原则上近2年来未存在连续3个月(含)、累计6次以上的恶意拖欠纪录;
3、家庭成员具有稳定的职业、合法经营收入,具备还本付息能力。
【产品特点】
贷款金额:1万元-30万元以内;
贷款授信:三年以内;
贷款利率:执行年利率10.08%;
还款方式:按月付息、按季付息、到期还本。
【产品定义】
是指由国家公务员及企、事业单位人员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而发放的贷款,可用于消费和经营。
【适用范围】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包含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
可惠及小门店经营、摊位经营、农户创业、出租车运营、大车运营等 。
【产品特点】
1、流程简便、快捷灵活,三天之内放款;
2、融资无费用;
3、解决小微客户的贷款难题。
【适用范围】
1、公务员、事业单位正式职工;
2、大型国企单位正式职工;
3、金融、保险、烟草、电力、石化、石油、航空正式职工;
4、医院、联通、电信、移动正式职工;
5、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
【产品特点】
贷款额度:最高可申请额度为50万元,按照夫妻双方收入的三倍掌握;
领导干部可适当提高,提供担保人额度可适当提高;
贷款利率:月利率8‰;
贷款期限:最长3年;
【产品定义】
个人房屋抵押贷款,借款人以本人住宅房产向我行申请抵押贷款。
【产品特点】
贷款利率:1-5年按照8.4%执行;6-10年按照7.8%执行;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10年;
还款方式:按月等额还款,或灵活设定还款方式;
主体范围:只要有合法稳定的收入都可申请贷款。
贷款手续: 提供房屋产权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收入证明即可;
贷款审批:审批快,放款快。
简介:
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是营业机构为客户提供的一种在存款时约定存期和取息期,一次性存入本金,分次支取利息,到期后一次支取本金的定期储蓄存款业务。
存期:分为1年、3年、5年期三种。
起存金额:5000元。
存取款规定:客户按照开户时约定的取息日,可以一个月或几个月取息一次;取息日未到,不得提前支取利息;取息日未取息,以后可随时取息;提前支取本金,按照定期存款提前支取的规定计算存期内利息,并扣回多支付的利息。
计息规定:
1.取息日为:存本取息开户的周期月对应日;
2.客户凭存折按每个约定的周期支取利息一次,若客户在取息日未到我行取息,可在以后月份随时取息,但不计复息。
3.每周期月支取利息时不扣减利息税(如有),销户时一次性扣利息税(如有);
4.存本取息在原定存期内如遇利率调整,不论调高或调低,均按存折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存款利率,采用逐笔计息法中对年对月对日法计算利息总额,再根据约定的取息次数计算每次取息金额;
5.提前支取的,按照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采用逐笔计息法中实际天数法计算存期内利息,并从本金中扣收多付利息及利息税(如有);
6.逾期支取的,逾期本金部分按照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采用逐笔计息法中实际天数法计息;
7.储户销户支取利息时,由于扣除利息税可能出现红字,应一次性从本金中扣回。
简介:
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是营业机构为客户提供的一种在存款时约定存期,一次存入本金,全部或部分支取本金和利息的业务。
起存金额:50元。
存期:分为3个月、6个月、1年、2年、3年、5年期六种类型。
存取款规定:可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
计息规定:
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在原定存期(或转存期)内如遇利率调整,不论调高或调低,均按开户日(或转存日)所定利率计付利息,不分段计息。 未到期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时按开户日(或转存日)挂牌公告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逾期支取,其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简介:
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是营业机构为客户提供的一种在存款时约定存期,按月定额存储,到期一次支取本息的业务。(注:此处的“每月”按自然月计算。举例:假设客户首次存款时间为2013年12月1日,那么客户第二次只需在2014年1月前存入即可。)
存期:分为1年、3年、5年期三种。
起存金额:5元。
存取款规定:
存款金额由客户自定,续存的金额每月存入一次,必须与开户首次存入金额相同,中途如发生漏存,应在次月补存(即补存上月,存储本月);如连续两次漏存或者当月漏存,并未在次月补齐者则视为违约。如最后一个月漏存,则不得续存,并按实际存入金额与相关利率执行。
计息规定:
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在原定存期内遇利率调整,不论调高或调低,均按开户日所定利率计息。在原定存期内提前支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利率计息。 逾期支取,其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简介:
个人通知存款是营业机构为客户提供的一种在存款时不约定存期,一次性存入本金,可以一次或分次支取,支取时需提前通知营业机构,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的业务。
存取金额:起存金额和最低支取金额均为5万元(含)人民币。
存期:
不约定存期,按客户提前通知的期限长短划分为一天通知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两个品种。
取款规定:
最低支取金额为5万元。部分支取时,留存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低于5万元的,必须销户。
计息规定:
(一)通知存款支取时,营业机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相应利率水平和实际存期计息,利随本清。
(二)实际存期不足通知期限的、未提前通知而支取的、已办理通知手续而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的,支取金额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三)已办理通知手续且按时支取的:
1.支取金额与通知金额一致的,支取金额按通知存款相应利率计息;
2.支取金额低于通知金额的,支取金额按通知存款相应利率计息,剩余金额(通知金额减支取金额)通知期限内不计息;
3.支取金额超过通知金额的,通知部分按通知存款相应利率计息,超过金额(支取金额减通知金额)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四)已办理通知手续而不支取或在通知期限内取消通知的,通知期限内不计息。
(五)通知存款部分支取,留存部分高于最低起存金额的,从原开户日计算存期;留存部分低于起存金额的予以清户,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版权所有 © 2022 九台龙嘉村镇银行 吉ICP备2021006417号-1 本网站支持IPv6